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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后的县乡财政运行分析——以临沂市为例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7日 00:20    作者:CPEPR    点击:[]

【作者】

樊丽明;石绍宾;

【作者单位】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山东济南;山东济南;

【文献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Shandong Social Science,编辑部邮箱2005年 04期

期刊荣誉: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ASPT来源刊 CJFD收录刊

【关键词】

农村税费改革;县乡财政运行;政府层级制度;公共品供给制度;

【摘要】

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行产生了深刻的经济和政治效应,同时,农村税费改革也不可避免地对县乡财政运行产生财政(预算)效应,主要表现为县乡财政减收,收支矛盾加剧。目前我国县乡财政运行困难的制度根源在于政府职能定位不准,职责划分不清,财权过于集中,政府层级制度不合理以及公共品供给制度不完善。我国县乡财政运行困难的主要根源在于制度缺陷。因此,解困的根本之策是制度创新明确政府职能,逐步从“越位”中退出;完善财政体制,保证地方财力;改革政府层级制度,提高运行效率;创新公共品供给制度,解决供求矛盾。

上一条:全球区域性税收协调与中国税收政策取向 下一条:农村税费改革:进程、矛盾与对策——对临沂市的调查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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