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经济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成果 >> 公共经济研究 >> 正文
试论确立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7日 00:24    作者:CPEPR    点击:[]

【作者】

樊丽明;李文;

【作者单位】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文献出处】

税务研究,TAXATION RESEARCH JOURNAL,编辑部邮箱2000年 07期

期刊荣誉: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ASPT来源刊 CJFD收录刊

上一条:试析布什政府的“减税法案”和“增加就业法案” 下一条:日本农业税制演变及启示

关闭

版权所有 © 山东省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研究基地    地址:中国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网站管理]
邮编:250100    电话:0531-88363688    传真:0531-88363688    邮箱:cpepr@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