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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公共经济学讨论班第56期纪要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2日 23:11    作者:CPEPR    点击:[]

山东大学公共经济学讨论班(纪要)

Public Economics Seminar in SDU

2011年第4期 总第56期

2011年5月12日晚6:30,山东大学公共经济学讨论班2011年第四期(总第56期)在知新楼经济学院会议室顺利举行。山东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专业各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及诸多本科同学参加了此次讨论班。本次讨论班由山东大学经济学院2010级博士研究生李占一主持。

本次讨论班由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国民经济学博士生丁启军做了题为《基于规制视角的行业性行政垄断问题研究》的报告。丁博士的报告分为引言、相关研究与概念界定、五个基本问题和结语四个部分。在引言部分,丁博士引述《反垄断法》中关于行业垄断的相关规定,认为在法律层面,政府对于行政垄断的态度主要体现为两点:一、实行必要合法的行政垄断;二、努力保护消费者利益。丁博士指出,行政垄断具有合法性不意味着具有合理性,由于其合理性受到质疑,多年以来,学界一直呼吁改革,但改革进展缓慢,一方面是由于现实因素制约,另一方面是理论上研究不够成熟,而这也正是丁博士研究的起点。在第二部分相关研究与概念界定中,丁博士介绍了其他学者的研究内容,同时强调了他在报告中使用的规制经济学的研究方法。第三部分是报告的主体部分,丁博士详细讲解了行政垄断的五个基本问题:1行政垄断的判定:哪些行业是行政垄断行业?2合理性:行政垄断行业的存在是否合理?3行政垄断的影响性:行政垄断的效应如何?4行政垄断的形成:行政垄断为什么“长盛不衰”?5行政垄断的改革方向:如何改革?通过对这五个基本问题的分析,丁博士认为行政垄断行业的存在有很多是合法但并不合理的,存在严重的效率损失,而寻租导致的规制失效是行政垄断形成并持续的重要原因。丁博士以电信行业为例梳理了其改革历程,并提出了“两层次,四加二”的改革思路,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最后,在结语部分,丁博士认为完全的消除行政垄断是不可能的,但应该对于不合理的行政垄断进行改革,提高效率。

随后,在提问和讨论环节中,来自美国佐治亚理工大学的王庆海教授与丁博士交流了关于报告中一些问题的看法,并与在场的博士硕士生们一起分享了做学术的方法,现场的学生都表示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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